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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申领温馨提示
信息来源:黄岩公安分局城北派出所信息中心 时间:2010-05-10
居住证申领须知:
(一) 申领对象:指在黄岩居住的非本市、县(市)户籍的人员。
(二) 《居住证》分二类:《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和《浙江省居住证》。
(三) 《浙江省居住证》申领条件及提供材料
1. 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连续居住满三年(提供身份证及2张近期一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
2. 有固定住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相关证明);
3. 有稳定工作(提供用工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
4.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提供学历证明);
5. 已在本市区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提供相关证明);
6. 无违法生育子女行为(提供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证明);
荣获黄岩区人民政府及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直接申领。
(四) 办证地点
申请人持有上述材料到各派出所办证窗口或各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五) 有效期限
1.《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有效期限为六个月至三年。
2.《浙江省居住证》有效期为三至九年。
(六)办证收费标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免费办理。